CAFE

삼산노주역학칼럼

父母逝世命例分析

작성자삼산노주|작성시간15.06.08|조회수85 목록 댓글 3

 

父母逝世命例分析

魏多亮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wdlaabgyn

 

逝父命例分析(1)

 

例一、男, 農曆辛丑年十月初九未時. 1973癸丑年丁巳月, 父親去世.

 

偏印 偏官 日柱 偏官

乾造: 辛丑 己亥 癸丑 己未 空亡(寅卯)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2年10個月又6天4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64年09月22日16時14分交運

正官 偏財 正財 食神 傷官 比肩 劫財 偏印

大運: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歲數: 3歲13 23 33 43 53 63 73

始於: 1964 1974 1984 1994 2004 2014 2024 2034

流年: 甲辰 甲寅 甲子 甲戌 甲申 甲午 甲辰 甲寅

辛 壬 辛 庚 -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1941. 7세운]

巳 辰 卯 寅 -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1、偏財父親星丁火, 在時支未中藏. 年柱是父親的位置, 年日兩丑沖一未, 這是引動父母宮象.

2、四柱中不再見火, 未中丁火就很弱. 日時支丑未一沖, 未中丁火就受傷, 即“土多晦火”. 丁火就極其容易熄滅, 因此可知父親難以有壽.

3、論其運, 第一步就是戊戌運, 丑未戌三刑, 未戌中丁火被刑而晦之, 必是丁火入墓象. 因此可斷定, 父親就難過此運.

4、會應在什麼流年呢? 地支有木火金水的流年, 都無法完成滅其未戌中丁火運行程序的任務. 因爲金泄土生水, 但水是克不了未戌中丁火; 有木是克土救火象; 火流年更是助丁火者. 所以, 唯有土流年, 才能加強墓庫沖刑的力量, 使土徹底的晦滅了丁火而入墓.

戊戌運中, 有64甲辰年、67丁未年、70庚戌年、73癸丑四年. 那麼會應在那一年呢? 要使未戌中丁火徹底滅亡, 就最需要寒濕土來進一步完成這一程序. 辰是溫濕土、未戌是燥土, 所以這一任務就非丑土莫屬了, 因此父親去世流年, 就可確定73癸丑年.

5、斷流月, 命局、運、歲中無明火出現, 但在火出現的月份, 就是一網打盡、鏟草除根的程序. 因此父親去世就應在了丁巳月.

總之, 四季土中偏財怕沖刑, 再見重土運歲必逝父.

 

二、附原命例論斷

辛 壬 辛 庚 -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1941. 7세운]

巳 辰 卯 寅 -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此造日子癸水, 用丁火偏財爲父親. 局中兩丑一亥, 皆藏壬癸水, 共三重比劫, 二丑又是丁火之墓庫, 再加日時丑未相沖, 丁火墓門常開. 十三歲行丁酉: 欠運, 流年癸丑, 此年四月丁巳. 巳酉丑合爲金局生水, 水多水旺父親死亡.

此例正應: “偏財臨庫又見沖, 歲運見庫父壽終, 歲運若遇偏財來, 父死非命無救助”的結論.

 

 

例二、女, 農曆戊申年冬月初七辰時. 父親在1974甲寅年去世.

 

偏印 偏財 日柱 比肩

坤造: 戊申 甲子 庚午 庚辰 空亡(戌亥)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6年3個月又24天6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75年04月18日17時52分交運

傷官 食神 劫財 比肩 正印 偏印 正官 偏官

大運: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歲數: 7歲17 27 37 47 57 6777

始於: 1975 1985 1995 2005 2015 2025 2035 2045

流年: 乙卯 乙丑 乙亥 乙酉 乙未 乙巳 乙卯 乙丑

戊 甲 庚 庚 - 癸 壬 辛 庚 己 戊 丁 丙[1968. 7세운]

申 子 午 辰 -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1、這一命例中偏財甲木, 猶如生長在水中的一顆樹. 申子辰三合水局, 子午一沖擊, 甲木紮根在大水裏僅有的泥土中根系, 全被水淘出, 就形成了“水多木漂”. 天干兩庚金, 猶如在砍伐著樹頭. 不得泥土的樹根, 就是被水泡壞之象了, 樹頭還遭其砍伐, 就是欲死亡之象了.

2、由第1條推理可知, 命局克父親信息比較嚴重, 因此在未交大運前的流年, 就必須要注重. 未交大運前有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七年. 最不利甲木者, 必與地支沖刑合者有關, 天干必與金木交戰會有著關系, 而且還須引動年柱父位. 所以重要流, 就可確定庚戌、癸丑、甲寅三年, 別的流年都可一一排除.

3、庚戌年, 地支午戌火局沖申子辰水局, 沖擊起了水浪. 但水起浪, 庚金就不夠力量克伐甲木, 因此可排除. 癸丑年, 地支丑合子, 庚金得丑庫就更有力; 天干癸被戊合而不能救甲木, 庚金就可有力量劈克甲木. 因此這一年也是個危險、不能排除的年份. 甲寅年, 地支寅午火局就不能成立, 因爲有子水已沖破了午火. 所以甲的祿神寅木一出, 必遭申沖(五行的多維性質, 別認爲有申子辰合局, 申就不沖寅.). 寅木被沖, 甲木兩透見兩庚金, 剛好一對一被劈克. 天地程序完成, 就是甲木偏財滅亡之時.

所以, 其父在73癸丑年就很危險了, 硬是拖到了74甲寅年才去世的. 總之, 這一例命造, 父親去世命理, 初學者就不易把握, 命理也不容易理解. 但最關鍵就在於水既能養甲木、水也可漂甲木. 當然還有寅申沖的命理, 也很重大. 不過, 只要能夠熟練的應用五行辯證法法則, 就能詮釋甲木偏財滅亡的道理.

要用一句話, 高度性的概括總結這例逝父命理, 那就是: 甲木漂浮遭砍伐, 未交大運父先亡.

 

二、附原命例論斷

戊 甲 庚 庚 - 癸 壬 辛 庚 己 戊 丁 丙[1968. 7세운]

申 子 午 辰 -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此造日干庚金取甲木爲偏財, 局中三金, 比劫多是克父的第一個標志. 二十七歲大運辛酉是羊刃運, 應是克父之運. 但七歲行癸亥大運時, 流年甲寅與年柱犯天克地沖. 偏偏又遇上甲木偏財, 運是甲木的長生, 傷官又旺, 故七歲父死. 此正應“天克地沖見偏財, 父亡之期提前來”的結論.

有人會問, 四柱申子辰三合水局至癸亥運引化, 直生月干甲木偏財, 偏財得生反而. 殍亡.這與死亡條件矛盾. 實際此例的特點是偏財甲木無根, 無根之木逢旺水爲水多木浮. 還有有根逢生則起, 無根逢生則死的說法. 此命正屬這種情況.

 

 

逝父命例分析(2)

 

例三、男, 農曆1942壬午年八月十一午時. 父親在本人3周歲, 即1945乙酉年去世.

 

偏官 傷官 日柱 偏印

乾造: 壬午 己酉 丙子 甲午 空亡(申酉)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6年3個月又6天20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48年12月25日00時20分交運

偏財 正財 偏官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大運: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歲數: 6歲16 26 36 46 56 66 76

始於: 1948 1958 1968 1978 1988 1998 2008 2018

流年: 戊子 戊戌 戊申 戊午 戊辰 戊寅 戊子 戊戌

壬 己 丙 甲 - 庚 辛 壬 癸 甲 乙 丙 丁[1942. 6세운]

午 酉 子 午 -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一、命局父親星、父親的宮位論

1、父親星庚金偏財不顯, 但庚金偏財的陽刃酉金當令, 就當父親星看.

2、年柱父位天干七殺無制, (甲己合, 殺無制), 必盜泄酉金財星之氣. 父位地支午火日刃破財刃酉金.

4、天干傷官己土被甲木偏印合之, 財星必斷源.

3、日主子水既泄酉金、又與時支午相沖, 都是耗費酉金的力量.

綜合上面4條, 偏財的陽刃酉金, 雖然當令, 但四面楚歌, 一虎難敵群狼, 必是克父親十分嚴重的標志. 有這樣的八字, 父親必會早逝, 不在未上大運之前, 就在初交大運中. 這個大前提就已是定局了.

 

二、運年應期論

1、未交運前細查流年, 再看大運.

2、未交大運前, 即6歲內, 流年分別是42壬午、43癸未、44甲申、45乙酉、46丙戌、47丁亥年. 而現實中, 父親是在45乙酉年去世的. 爲什麼會在乙酉年去世呢?

命局酉金已是死金了, 未交大運前的流年, 就怕見酉金再出現. 酉金出現時, 就是逢值滅亡時. 這種命理, 即命局已決定了酉金必死, 當酉金在運歲中露頭時, 就剛好是被布控一網打盡的道理. 這是一些八字五行運行反應的一種特別程序.

 

三、附原命例論斷

壬 己 丙 甲 - 庚 辛 壬 癸 甲 乙 丙 丁[1942. 6세운]

午 酉 子 午 -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此造日干丙火, 年柱壬午納音屬楊柳木被月柱酉金克伐, 是月克年父先死的標志. 四歲之年太歲乙酉, 小運丁酉父親死亡. 這正應“年柱納音, 有被月克, 歲運同克父必亡”的結論.

 

 

例四、男農曆1938戊寅年十月十九寅時. 父親去世在1984甲子年.

 

食神 偏印 日柱 偏財

乾造: 戊寅 甲子 丙子 庚寅 空亡(申酉)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9年1個月又17天8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48年01月26日04時15分交運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偏官

大運: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歲數: 10歲 20 30 40 50 60 70 80

始於: 1948 1958 1968 1978 1988 1998 2008 2018

流年: 丁亥 丁酉 丁未 丁巳 丁卯 丁丑 丁亥 丁酉

戊 甲 丙 庚 -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1938. 10세운]

寅 子 子 寅 -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一、命局父親星、父親的宮位論

1、父親星偏財庚金透時上, 在支無根基, 在天無幫助, 獨一個坐寅臨絕就極弱.

2、年柱父位有原神食神戊土, 本可生其庚金偏財. 但甲木得兩寅強而有力、還有子水當令生之, 必克壞戊土食神.

父星偏財臨絕、原神被克死、父位被克死, 父親早亡信息極明. 這樣的八字, 就得從出生這年開始查找, 是否有在未上大運之前就逝父的流年. 如果未上大運前無凶流年, 就每步行運一一推斷. 

 

二、未上大運前的流年推斷

這例八字中克父親的信息, 關鍵在於克掉偏財的原神, 即食神. 食神一但徹底克滅, 就是庚金死亡的時候. 命局庚處最弱的狀態, 戊土也被克之欲死, 未交大運前和在運中, 就怕甲或戊出現, 一但出現就是死亡之時. 這是判斷歲運的一大前提.

10歲內的流年分別是38戊寅年、39己卯年、40庚辰年、41辛巳年、42壬午年、43癸未年、44甲申年、45乙酉年、46丙戌年、47丁亥年. 在這十一年中, 具備見甲和戊者, 只有出生的當年38戊寅年和44甲申年. 這兩個流年的甲木足以克掉戊土.

但是, 爲什麼父親不在這兩流年去世呢? 關於這一點就十分重要了. 年月不犯沖刑害, 未上大運的流年就還不夠氣運、力量克掉戊土食神.

 

三、論定逝父的大運、流年

1、由前面已知, 這八字最怕甲或戊透的年或運出現. 以行運看, 前四步大運, 唯第四步戊辰運才合其條件. 以理論斷前面各大運, 乙丑運, 乙庚合, 天干引不起甲克戊, 地支見丑是護庚金的庫. 所以這步運就平安無事. 丙寅、丁卯兩運, 丙丁火能化甲木梟印生護食神, 不管地支如何, 就憑這一點論, 也是平安無事的行運.

2、戊辰運, 食神戊土出現了就是逢值, 必被甲木梟神呆個正著. 辰土在支被兩寅可以干掉. 所以, 就可確定這步運, 必是父親壽終時.

3、大運見戊土出現了, 流年就怕甲出現. 84甲子年, 地支水生木更強旺, 甲木梟神出現必奪了食神命. 因此就是父親壽終的應期.

總結

這例八字, 看命局, 克父信息就十分強烈, 但爲什麼父親反而高壽呢? 命局信息, 相對來說是靜態, 歲運中才是動態, 有運動才有變化. 所以, 命局克父親信息明顯不明顯、或輕或重, 都必須經過歲運來完成. 而且歲運有權力、能力, 可把命局信息放大或縮小, 或可提前或推遲. 所以, 不見梟奪食的運程早來臨, 父親就能有壽而終. 兒子快50歲了, 父親至少也有70多歲了, 就是高壽.

 

四、附原命例論斷

戊 甲 丙 庚 -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1938. 10세운]

寅 子 子 寅 -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此造日干丙火, 取庚金偏財爲父親. 庚金在於月處死地干戊土父位被月干甲木所克. 這是典型的克父信息.

四十六歲之年大運戊辰是食神旺地, 流年甲於是偏財庚金的死地, 小運戊寅是偏財庚金的絕地. 故父親死於該年. 這正應“年干受克父先死. 年食月梟父早埋”的結論.

 

 

逝父命例分析(3)

 

例五、女, 農曆丁未年九月廿三丑時出生. 父親在1987丁卯年去世.

 

偏財 正印 日柱 比肩

坤造: 丁未 庚戌 癸亥 癸丑 空亡(子丑)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4年5個月又13天4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72年04月05日18時51分交運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正官

大運: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歲數: 5歲15 25 35 45 55 65 75

始於: 1972 1982 1992 2002 2012 2022 2032 2042

流年: 壬子 壬戌 壬申 壬午 壬辰 壬寅 壬子 壬戌

丁 庚 癸 癸 - 辛 壬 癸 甲 乙 丙 丁 戊[1967. 5세운]

未 戌 亥 丑 -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一、命局父親星、父位論斷

1、偏財丁火是父親星. 偏財父親星透在年上, 是父親星臨父位.

2、丁火坐未、通根戌庫, 本來有根而旺.

3、天干有比肩癸水克偏財丁火, 無木通關就是無救象.

4、地支有丑未戌三刑, “土多晦火”, 丁火入墓之兆.

綜合論, 父親星、父位在干被克, 在支入墓象, 即克泄交加, 必是克父親很嚴重的標志.

 

二、行運中論斷逝父命理

命局水旺、土旺, 偏財相對就弱了. 這樣的八字, 若先行一路火木運, 有助偏財, 父親就能有壽; 如若先行水金運, 父親必會早逝. 這是判斷行運的大前提.

1、初運辛亥, 地支水旺, 三刑之土不足以克制, 比肩臨旺本可克掉丁火偏財. 但是, 一是地支沒引動水土大戰, 二是運干不透劫比, 就不能啟動比肩克偏財的程序. 有此兩個方面, 父親因此就能平安.

2、壬子運, 地支子未相害在年柱父母位, 這是引動, 地支水土大戰, 必是困死丁火入墓. 天干劫財壬水出現, 必是合而克掉丁火時. 天地相互聯動, 這步運程就是逝父之運了.

 

三、逝父流年應期

壬運壬合而克丁火, 這一程序的啟動, 流年應期必在壬年或丁年. 這是個五行程序運行的規律, 因此別的流年就可排除. 那麼, 到底會應在壬年呢, 還是應在丁年呢? 五行辯證法論之.

壬戌年, 流年干合乎大運程序的需要, 但流年支戌土可克水. 這一變化, 就不會應在這一年了.

丁卯年, 地支構象亥卯未三合木局. 這一構象, 一者木克土、土不能制水, 水就能克丁火了; 二者見木局, 丁火不但不受生, 反更是木塞丁火了. 地支有此, 就是進一步滅丁火的程序, 天干丁火再出現, 就剛好是壬水早已布控、呆個正著時. 天地程序完成, 就是逝父的流年應期.

 

四、附原命例論斷

丁 庚 癸 癸 - 辛 壬 癸 甲 乙 丙 丁 戊[1967. 5세운]

未 戌 亥 丑 -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此造日干癸水自坐亥支羊刃. 又年柱納音天河水被月克, 爲月克年. 克父信息極明顯. 那麼死於何時呢?, 請看下邊運程分析:

年干十四歲開始行壬子大運, 劫財臨旺. 日於得祿. 傷偏財丁火臨絕地. 又運命會成亥子丑水局, 比劫更旺. 但水旺卻又有年月支戌未旺土克制, 暫無凶險, 待到二十歲之年太歲丁卯, 偏財丁火透出直接遭克, 又地支亥卯末三合本局, 克盡制水的戌未之土. 使之旺水泛濫無制, 偏財丁火有克無生. 故斷此年父親必死. 求測者答: 父親正是死於這年”. 這正應“大運比劫臨旺祿, 偏財遇死絕地, 並在歲運天干透出, 當制比劫的官殺遭克絕之時定是父亡之期”的結論.

有人會問?在辛亥運的辛亥年歲運並臨, 壬子年一片比劫水局. 癸丑年與年柱犯天克地沖. 都是克父極凶的信號, 爲何父親不死於這幾年呢?筆者認爲這幾年水雖很旺, 確有年月支戌未旺上克制而不致泛濫; 這就是不死的原因所在.

 

 

例六、男, 農曆癸巳年正月十九戌時出生. 父親在1983癸亥年去世.

 

正印 比肩 日柱 比肩

乾造: 癸巳 甲寅 甲寅 甲戌 空亡(子丑)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9年5個月又16天4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62年08月21日12時05分交運

正印 偏印 正官 偏官 正財 偏財 傷官 食神

大運: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歲數: 9歲19 29 39 49 59 69 79

始於: 1962 1972 1982 1992 2002 2012 2022 2032

流年: 壬寅 壬子 壬戌 壬申 壬午 壬辰 壬寅 壬子

癸 甲 甲 甲 - 癸 壬 辛 庚 己 戊 丁 丙[1953. 9세운]

巳 寅 寅 戌 -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一、命局父親星、父位論斷

1、父親星偏財戊土, 藏在年支巳火、時支戌土中. 寅中戊土, 就可忽略不論.

2、身強旺, 年上父位臨印生身比, 父位在起壞作用.

3、年月支巳寅相害, 這是害在父母宮象.

4、命局木當令而強旺, 火土虛弱, 一寅害巳、一寅可克戌, 是各個擊破象.

綜合論, 盡管命局這樣的構象, 單憑命局就還不可定性父親會早逝. 因爲寅巳害, 也是木火相生的關系, 因此木火土畢竟能夠流通, 火就可護土. 所以, 父親的壽限, 就得看行運具體論斷了.

 

二、行運中論斷逝父命理

父親的壽關, 關鍵在於巳火. 巳火一滅, 強旺的木必克滅其戌土, 財星就徹底滅亡了. 所以, 最忌水運來臨滅巳火. 然而, 前三步癸丑、壬子、辛亥都水運, 爲什麼不去世在前兩運, 而是去世在了辛亥運呢? 因爲巳火最怕亥來沖, 巳火被強木寅害, 見沖就滅. 一亥既能沖巳、又能加強木的力量克破戌土, 而子丑有此功能的性質、力量就還不夠. 所以, 父親必會逝世在辛亥運.

另外, 八字有些命理, 不可機械性的去套死理, 只需要辯證法論之就可以了. 如這例八字, 在辛亥運去世父親的命理, 沖合害克的關系就比較複雜, 但大可不必機械性的糾纏在其中, 化繁就簡, 大事就可斷定了. 因爲, 五行是多維性質和運反應, 但在錯綜複雜紛亂象中, 只要抓住問題的關鍵, 就是理出頭緒了, 大事就可定奪.

 

三、逝父流年應期

由大運程序可知, 亥沖掉巳, 就是財星徹底滅亡之時. 但大運中亥沖巳的程序雖然啟動了, 力量卻還不夠, 因爲有寅木能救巳火, 因此需要流年再來一亥, 加強了沖掉巳火的作用力, 才能完成這一程序任務. 所以, 逝父的流年應期, 就可這麼確定, 必會應在83癸亥年.

 

四、附原命例論斷

癸 甲 甲 甲 - 癸 壬 辛 庚 己 戊 丁 丙[1953. 9세운]

巳 寅 寅 戌 -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此造日月二柱均爲甲寅, 時干又透甲木, 還得年干癸水印綬之生, 一片比肩如林, 時支戌中偏財父星遭克極重, 克父信息明顯, 好在有年支巳火通關, 故而不至於死得太早. 可是大運進入辛亥金水旺地, 比肩甲木臨長生, 戊土偏財臨絕地. 特別是三十歲流年逢癸亥, 比肩又得長生, 戊土偏財文臨絕地. 更嚴重的是歲運兩支亥水沖克掉年支巳火, 使偏財的原神受制, 構成有克無生. 故斷該年定喪父命. 實際如此.

有人會問,二十一歲之年大運壬子, 流年甲寅. 同樣比肩特旺, 爲何父親不死. 其原因是這年雖比肩特旺. 但傷財的原神已火未受損傷, 起了通關作用. 故而偏財戊土沒有構成有克無生的條件.

這例正應“比劫歲運臨長生, 偏財歲運均臨絕地. 當原神食傷被沖克盡時, 定是父亡之期”的結論.

 

 

逝父命例分析(4)

 

例七、女, 農曆丙午年臘月十九丑或寅時出生. 1971辛亥年父親逝去.

 

正財 偏印 日柱 比肩

坤造: 丙午 辛丑 癸巳 癸丑(甲寅) 空亡(午未)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7年6個月又26天0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74年08月25日13時25分交運

正印 偏官 正官 偏財 正財 食神 傷官 比肩

大運: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始於: 1974 1984 1994 2004 2014 2024 2034 2044

流年: 甲寅 甲子 甲戌 甲申 甲午 甲辰 甲寅 甲子

丙 辛 癸 癸-甲 - 庚 己 戊 丁 丙 乙 甲 癸[1966. 6세운]

午 丑 巳 丑-寅 -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一、論命局父親星、父位

(一)、甲寅時八字, 可以否定. 因爲甲寅時八字, 財星不弱, 火有木生, 要滅掉財星, 談何容易. 要說財星旺極崩滅, 也不可能. 所以, 在1971辛亥年, 還未上大運, 水的力量就不足以克沖掉財星火, 因此父親就不會去世.

(二)、癸丑時八字. 天干丙辛合, 還有癸克丙. 地支兩丑一對一, 必能晦掉巳午火. 財星不分正偏, 命局無救應, 天地都是被干掉象, 這就是克父親很嚴重的標志. 而且年月柱父親位的互動, 更加強了這一信息標志.

所以, 只有這種八字, 才會在未上大運前逝去父親. 因此可確定這八字, 應該是癸丑時, 而非甲寅時.

 

二、論流年應期

由命局已知, 未上大運會克父. 而在未上大運前, 最怕的就是亥子丑流年, 因爲水能克滅火、丑能晦滅火. 而且這三年, 那一個流年都能滅了火, 因此, 那個流年先到來, 就應在了那個流年. 所以,

父親逝世在71辛亥年, 就合上命理.

 

三、附原命例論斷

丙 辛 癸 癸-甲 - 庚 己 戊 丁 丙 乙 甲 癸[1966. 6세운]

午 丑 巳 丑-寅 -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此造日干癸水生於丑月, 得月干辛金生扶. 不爲弱. 偏財丁火藏於年支午中, 雖丑月失令人墓. 但得閂支巳火幫助, 時柱甲寅生扶, 也很有力. 可惜是提綱克年, 克父信息明顯具體. 克在何時分析一卞就知道了.

八歲前取月柱辛丑爲大運, 偏財丁火人丑墓. 六歲之年太歲辛亥, 是偏財丁火的胎地, 爲小墓庫, 同時巳亥相沖沖掉了助丁火的巳火. 小運戊申只與時柱犯天克地沖. 沖掉了丁火的原神寅木. 歲運天干又均爲辛金. 直克時干甲木. 使偏財丁火構成有克無生, 故斷其父親定死於此年. 果如所測. 這正應“月克年, 偏財大運臨墓. 流年臨胎. 並原神被沖克盡時, 是父亡之期”的結論.

 

 

例八、女, 公曆1963年3月9日, 農曆癸卯年二月十四亥時出生. 父親在1982壬戌年去世.

 

食神 偏財 日柱 偏印

坤造: 癸卯 乙卯 辛亥 己亥 空亡(寅卯)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8年11個月又26天14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72年03月05日10時09分交運

正官 偏官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大運: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始於: 1972 1982 1992 2002 2012 2022 2032 2042

流年: 壬子 壬戌 壬申 壬午 壬辰 壬寅 壬子 壬戌

癸 乙 辛 己 -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1963年3月9日, 9세운]

卯 卯 亥 亥 -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一、父親星偏財與格局的關系

1、父親星偏財乙木得兩祿卯木, 而且還當令, 就很強旺了. 日時還有兩亥生合卯木, 足知偏財旺之近極.

2、父位年上食神生父親星偏財, 是父位生助父親星的關系.

3、財星近似於旺極, 八字能否從財呢? 因爲如果從財, 強者恒強, 就喜財星旺了. 財星旺, 反就有利父親有壽. 如果是正格, 正格命理原則是中和、中庸, 那麼財旺極, 物極必反, 就克父親.

綜合上述論, 這樣的八字, 論父親壽元也關系到了格局, 就比較複雜. 因此在命局就不可機械性定論, 會不會早逝父親, 還必須結合行運辯證法確定.

 

二、運歲中逝世父親的命理

1、日主辛金、時上己土偏印, 按說己辛都無根基, 而且一己必被乙木偏財能夠去之. 因此八字可成從財格, 但觀行運, 先行官殺印運, 官殺能化財生印. 由此可見, 這例八字在運中必變格, 會變成正格.

2、運中以正格論, 行火土運, 必沖克父親星偏財的原神亥水. 財星再旺, 一但斷了供給能量的源頭, 由旺極的財星到死亡, 反而就更容易了.

3、、因爲這例命造, 因爲沒提供父親在82壬戌年的幾月份去世的. 但按行運看, 82年剛好是丙辰、丁巳運的兩交接時期. 父親到底逝世在丙辰運, 還是逝世在丁巳運呢? 以起運歲數推論, 82壬戌年的寅月, 就還是丙辰運, 到卯月就進入了丁巳運.

4、以丙辰運和丁巳運的性質論, 丙辰運, 辰是水庫, 辰土就不克亥水的, 因此就斷不了財星之源. 天干雖然一點丙火, 但多少也能化木, 木就不可能旺極而崩滅. 以流月論, 若是丙辰運壬戌年克父親, 意在土克水斷了木之源, 所以也就不會應在寅卯月了. 由此可知, 這步運是不克父親的.

5、丁巳運, 巳火可沖亥水, 這步運就已有斷木之源的意象. 但兩亥一巳, 巳就沖不掉亥水, 因此需要流年再來沖克亥水. 所以, 這步運的第一個流年, 剛好是壬戌, 巳沖一亥、戌土克一亥, 有巳火能泄木, 火土同心, 流年助運完成了滅亥水、切斷木之源的任務, 就是逝去父親的命理.

6、論流月, 要徹底斷了木之源, 克滅其亥水, 父親必會逝世在夏天火土兩旺的月份.

 

三、附原命例論斷

癸 乙 辛 己 -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1963年3月9日, 9세운]

卯 卯 亥 亥 -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此造日干辛金生於卯月, 地支一片水木, 偏財特旺而無制旺極必反, 必是克父信號. 十九歲之年中大運進入乙巳, 與日時柱同犯天克地沖, 巳受傷不能泄木之氣, 小運己未與命局合成亥卯未偏財局成化, 直克小運和時柱的天干已土梟神, 使已土受克不能制水, 再加太歲壬戌天干又去生扶偏財乙木. 從而乙木偏財旺又受生, 毫無半點克泄之勢. 故斷父親定死於此年, 果如所測.

這正應“歲運偏財旺極無克無泄, 又天克地沖傷盡克泄財星之時定是父亡之期”的結論.

 

 

逝父命例分析(5)

 

例九、男, 農曆庚寅年正月廿四卯時出生. 父親在1966丙午年去世.

 

偏財 傷官 日柱 正財

乾造: 庚寅 己卯 丙午 辛卯 空亡(寅卯)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8年1個月又28天18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58年05月10日15時05分交運

偏財 正財 偏官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大運: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歲數: 8歲  18 28 38 48 58 68 78

始於: 1958 1968 1978 1988 1998 2008 2018 2028

流年: 戊戌 戊申 戊午 戊辰 戊寅 戊子 戊戌 戊申

庚 己 丙 辛 - 庚 辛 壬 癸 甲 乙 丙 丁[1950. 8세운]

寅 卯 午 卯 -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一、命局父親星、父親位論

父親星偏財庚金, 臨年上父位, 又有時上正財相幫. 但卯月令卯時、寅年、午日, 財星金臨死絕, 月干己土坐卯無力, 自身不保, 就生護不了庚金. 因此偏財弱極, 就不利父壽. 早年行運如配合稍微不佳, 父親就會早逝.

 

二、運歲中逝父的命理

初運庚辰, 臨死絕的偏財庚金出現, 在支若無生助, 就是滅亡時. 地支辰土, 會成了寅卯辰木局, 加上兩卯又可克害辰土, 有辰土自身不保, 就救不了庚金, 財星死絕無救, 因此必是逝父之運.

但要徹底滅亡庚金, 還需要火流年、丙火臨旺克之, 因此流年就應在了66丙午年.

 

、逝父命理特點

八字中五行旺衰、生克合會及刑沖害, 雖然有一定的規律, 但也需要辯證法論之. 所以:

1、這例命造, 命局中己土傷官, 爲什麼不能生護庚金, 就很有著辯證法了. 己土坐月令絕地, 就是死土不受生, 既是有日支午火, 也就救不了己土, 因此庚金就有生如無了.

2、庚辰運, 可看成寅卯辰三會木局, 是金臨絕的應期, 同時也得論其兩卯克害一辰, 這是五行的多維反應. 會局、克害兩打齊來, 辰土就完蛋, 因此庚金就徹底無生助了. 關於這一點, 若只論三會局, 不考慮兩卯克害一辰, 辰土不一定就不生救庚金了. 因爲辰被會到木局, 只是減弱了辰土自身的力量, 而不能從根本上消除辰土本身土的性質. 這就是命理中辯證法. 若只論三會局, 不論兩卯克害一辰, 就有些機械論, 也不完整.

3、丙午年, 若看成命局有丙辛合, 丙火在流年出現就不作克庚金論, 也是不合理的. 因爲一丙合辛, 一丙也可克庚金.

其它

“海天一色”網友, 認爲論斷逝父的命理, 可以格局成敗論斷, 多亮不贊成這種論法, 這例命造就是很好的證明. “海天一色”網友, 在逝父命例分析(1)中, 評論例二八字時, 說過“誰干壞事誰負責, 因而偏財父親去世. ”. 這句話套在那個八字裏就准, 但若套在這例中就錯了. 因爲這例八字是印格, 印重身旺, 就得用財. 所以, 偏財是有用者, 偏財並沒壞命局大事, 爲什麼會早逝父親呢? 由此可見, 以格局成敗論逝父親的命理, 是不合理的, 是不可取的. 但按父親星結合父位, 進行旺衰論斷, 放在所有八字中, 基本上就能百無一失. 關於這一多, 多亮早有研究和定論了, 希望學習者注意.

另外, 論各六親對命主有無現實中好處, 以格局結合相應的六親星和宮位, 論格局成敗, 應該是很好的命理法. 關於這一點, 以前的命例中都涉及了, 今後還會專寫這方面的一些例子的.

 

四、附原命例論斷

庚 己 丙 辛 - 庚 辛 壬 癸 甲 乙 丙 丁[1950. 8세운]

寅 卯 午 卯 -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此造日干丙火自坐午火羊刃, 生於卯月, 地支一片旺印, 父星偏財庚金臨絕地而透年干, 衰弱至極, 克父信息極明. 那麼克在何時呢?我們來看八歲開始行的庚辰大運, 表面看來, 庚金偏財得辰土之生, 好象爲吉. 其實不然, 偏財透出本身就是克父信號, 又運命構成寅卯辰三合木局采生助比劫, 生庚金的原神辰土被會掉. 到了十六歲之年太歲丙午, 比劫臨旺地又羊刃重見, 再加小運丁未, 也是比劫. 偏財庚金遭圍克無救, 構成有克無生條件. 故斷其父必死於此年. 被測者答: “正確”.

這正應了“印旺羊刃強, 偏財臨死絕, 歲運逢比劫羊刃之時, 定是父亡之期”的結論.

 

 

例十、女, 農曆癸丑牛年九月初十丑時出生. 父親在1990庚午年去世.

 

正印 正官 日柱 劫財

坤造: 癸丑 辛酉 甲戌 乙丑 空亡(申酉)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1年2個月又27天6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74年12月31日08時38分交運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大運: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始於: 1974 1984 1994 2004 2014 2024 2034 2044

流年: 甲寅 甲子 甲戌 甲申 甲午 甲辰 甲寅 甲子

癸 辛 甲 乙 - 壬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1973. 2세운]

丑 酉 戌 丑 -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一、論命局父親星、父位

1、官格身弱用印, 年上父位有印星, 得用就是好. 這一點, 不關父壽, 但關系到父親有無能力、發不發達, 對命主有無好處方面的相關信息.

2、官旺太過, 就泄財星, 年支父母位丑土生合酉金, 就是助紂爲虐象. 因此也是不利父壽的一個標志之一.

3、父親星偏財戊土在日支戌中, 月令酉金既泄戌土、又害戌土. 而兩丑土是幫酉金不幫戌土者, 因此偏財就不但不旺, 反被泄害而虛弱. 這一點, 就已是克父親的嚴重標志了.

4、財星悶在支中不出天, 官印劫透天, 若得運化官助印劫, 就是克父親之時.

綜合論, 命局克父親信息比較明顯, 但遲克還是早克或不克, 就由行運定性了, 命局是不可定性的.

 

二、運歲中逝父命理

論行運, 如果先行一路金火土運, 金泄土, 但不至於滅土; 有火土運生助財星土, 就不但不克父親, 父親反還能有壽. 可是, 觀其行運, 除第一步壬戌運助偏財外, 第二步行運就已不利偏財父親星了.

命局金泄土, 癸亥運, 水化金生木, 木蓋土頭, 就是木破土象. 所以這步運的到來, 對偏財戌土來說, 就是克泄交加, 上下折騰之象. 戌土有泄、有克無火生, 就是偏財滅亡期, 因此就是父親逝世時.

論流年, 命局、大運中沒有偏財的原神, 既偏財無源, 就怕原神火出現時, 同偏財一網打盡. 所以在這步運中, 逝父的流年就可縮小範圍, 可鎖定89己巳、90庚午這兩個巳午火流年.

不應己巳年而應庚午年者, 巳火被巳酉丑三合局合去了, 巳火就是金的長生, 因此就不能當成土的原神論. 所以沖克了巳火也無妨. 庚午年, 午火可與戌土半三合, 也就是午火生助戌土的原神作用, 因此干掉午就是滅亡戌土了. 而且命局兩丑又在等候著晦害其午火呢, 午字流年一來, 就是逝父的應期.

 

三、附原命例論斷

癸 辛 甲 乙 - 壬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1973. 2세운]

丑 酉 戌 丑 -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此造日干甲木生於酉月, 取坐下戌中戊土爲偏財, 對酉月令來說, 偏財處死地, 四柱無原神之火, 戊土偏財無生而極弱.

大運進入癸亥, 印得羊刃, 比劫得長生, 偏財戊土臨絕地, 克父運程已到. 特別是十七歲之年太歲庚午, 小運癸未. 天干庚辛金均生癸水, 癸水生甲乙木, 使比劫得生變旺, 地支午火入二墓庫丑中, 還被亥水所克, 無力生土. 再加丑未戌循環三刑和二丑沖未的大凶信號. 故斷該年死父無疑. 被測者答: “正確”. 這正應“偏財衰弱無原神, 遇印臨旺地, 比劫得長生的歲運定是父亡之期”的結論.

 

 

逝父命例分析(6)

 

例十一、女, 農曆癸卯年九月二十子時出生. 父親在1990庚午年去世.

 

劫財 比肩 日柱 偏印

坤造: 癸卯 壬戌 壬子 庚子 空亡(寅卯)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1年1個月又27天16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64年12月31日14時21分交運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偏官 正官 偏印

大運: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歲數: 1歲 11 21 31 41 51 61 71

始於: 1964 1974 1984 1994 2004 2014 2024 2034

流年: 甲辰 甲寅 甲子 甲戌 甲申 甲午 甲辰 甲寅

癸 壬 壬 庚 -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1963. 1세운]

卯 戌 子 子 -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一、局父親星、父位狀態

1、命局無一點明火, 戌月令中藏丁火正財, 而柱中不見偏財丙火. 但戌是火庫, 就把火庫戌當作父親星的根基論.

2、四柱除戌土外, 全是金水木, 金生水旺土必流, 還有卯木得生旺, 可合而克戌土. 年上父位又臨劫財在助紂爲虐. 這就是克父親的標志了.

但是, 命局有克父標志, 就不一定真的早克父親, 這還得看行運的導向, 具體定性了.

 

二、運歲中逝父命理

1、逝世父親, 首先得判斷出, 會在那步運程. 命局是根本, 命局是命運之源, 就得從命局的偏財星著手. 按說前三步行運癸亥、甲子、乙丑, 大方向而言, 都有可能克去父親. 因爲財星火最怕水克, 水多土流, 火庫戌字就難敵抗了. 換言之, 父親的逝世, 就可鎖定在這三步運程中.

2、再進一步具體論斷, 八字五行運行是有其各自規律的. 因此, 這八字前三步運程, 不可能都是致偏財星於死地的行運. 比較而言, 命局無偏財, 行運既要看偏財星是否出現, 如若偏財不出現, 還得看原神是否出現, 原神在命和運中會是何種狀態.

第一步運癸亥, 劫財雖然強旺, 但偏財不出現、偏財的原神也不出現, 再強大的劫財, 無“敵人”出現, 攻克誰去呢? 所以, 這步運就不克父親.

甲子運, 財星的原神食神甲木透之, 庚金梟神本可奪之, 又妙在了父位劫財能救甲木食神. 因此這步運程, 也不克父親.

乙丑運, 乙木傷官也是財的原神, 但庚金梟神能合乙木傷官, 就是傷官受制象. 財的原神被牽制, 財星就無救. 運支丑土又是晦火最狠者. 由此可以斷定, 這步運中必克父親.

3、論流年, 財星的源泉已斷, 就怕財星出現的流年一網打盡. 所以, 流年就可鎖定在丙丁、巳午四年. 再進一步論, 丙寅、丁卯年財星得寅卯木生, 就不會被克, 這兩個流年因此可以排除. 再剩下的就是己巳、庚午兩個流年了.

89己巳年, 天干有官星可制劫財, 子水克不盡巳火, 因此這一年父親就不會去世. 90庚午年, 天干梟神庚金再次出現, 兩庚金牽制死了傷官乙木, 財星的原神就徹底失去了自由. 地支午戌火局就被子水沖而破之, 又被丑土晦而害之. 因此財星則滅, 就是逝父的流年.

天干乙木被庚金合而牽制, 這是擒賊先擒王的道理, 擒住了木之首, 地支有卯木就不能救午火.

 

三、附原命例論斷

癸 壬 壬 庚 -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1963. 1세운]

卯 戌 子 子 -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此造日干壬水, 支坐兩羊刃子水, 天干透壬癸, 還得庚金來生, 一片比劫特旺. 丙火偏財不現, 克父甚凶. 那麼, 克在何時呢?二十一歲開始進入乙丑大運, 逢庚午流年, 流年和時柱天干兩庚金合去運干乙木, 使乙木不能泄水. 太歲支午火是偏財丙火的刃根, 被命中二子水沖克盡. 又小運戊, 辰與月柱壬戌犯天克地沖, 好象辰戌相沖, 土越沖越旺可以制水. 實際不然, 應是子辰合水局, 局中辰與戌沖是局勝戌敗, 使制水之堤戌土被沖垮, 同時卯戌合火被沖散. 水多木浮, 卯木腐爛而不能泄水. 故偏財丙火根苗皆傷, 全無救應, 必死父無疑. 求測者答: “不僅父親死於此年, 連自己也差點送了命”. 自己有災是水旺無制, 旺極必反之理.

這正應“倔財不現, 比劫羊刃疊疊, 歲運逢偏財之刃根和食傷遭損克盡時是父亡之期”的結論.

此例有人會問九歲之年大運癸亥, 太歲壬水. 十歲之時歲癸丑, 構成亥於丑水局. 十三歲丙辰流年與月柱犯天在地沖. 十五歲戊午與大運犯天克地沖. 二十歲癸亥流年, 旺水得祿刃. 二十一歲甲子年歲運並臨, 三羊刃聚會等年份是克父信息極重之時, 父親爲何不死?其原因是九歲壬於的小運還是庚戌, 與月支構成兩戌土制水, 還有年支卯木泄水通關. 十歲癸丑年道理相同. 十三歲丙辰爲旺水有庫收藏, 勵口運於甲木、年支卯木泄水生火. 十五歲戊午年爲旺土制水, 火得木生. 二十歲二十一歲癸亥、甲子年都因有甲木通關, 年月支卯成制水之神未受損傷. 總之這些年份都是旺水有制而不泛濫, 偏財沒有構成有克無生之理.

 

 

例十二、女, 農曆癸卯年四月廿七午時出生. 父親在1994甲戌年去世.

 

比肩 偏財 日柱 正官

坤造: 癸卯 丁巳 癸亥 戊午 空亡(子丑)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5年9個月又6天6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69年02月23日00時56分交運

正官 偏官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大運: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歲數: 6歲 16 26 36 46 56 66 76

始於: 1969 1979 1989 1999 2009 2019 2029 2039

流年: 己酉 己未 己巳 己卯 己丑 己亥 己酉 己未

癸 丁 癸 戊 -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甲 乙[1963. 6세운]

卯 巳 亥 午 -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一、命局父親星、父位狀態

1、年上父位臨癸水比肩, 直截克月上父親星偏財丁火, 這已是個不利父壽的標志了.

2、父親星偏財丁火坐月令巳火、還得時支午祿, 偏財應該強旺.

綜合論, 偏財旺, 財還有卯木能在支化水生之, 就不怕克; 水也不弱、也有戊土, 財星也不怕旺極. 命局父親星偏財處於這樣的狀態, 就不可定性克不克父親了, 得看行運的走向而論了. 而且這樣的八字, 若行一路木火土運, 父親就能有壽, 不會早逝. 若金運來的早, 就注定父親不能高壽了.

 

二、運歲中逝父的命理

1、前兩運戊午、己未, 官殺運能制劫財救財, 午未又是幫助財星者. 因此就不克父親.

2、庚申運, 印運助劫比有力, 申金又能合壞巳火, 亥水可對付午火, 各個擊破. 火見金運必熄滅, 有卯木就難救, 因此這步運中會逝去父親.

3、大運中滅火程序基本完成, 因此從92壬申年到97丁丑年, 不管那年, 父親都有去世的可能. 但應在94甲戌年者, 是偏財丁火入墓時.

 

三、附原命例論斷

癸 丁 癸 戊 -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甲 乙[1963. 6세운]

卯 巳 亥 午 -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此造日干癸水, 雖自坐亥水羊刃, 年干透比肩癸水, 但生於巳月, 又四柱五金, 故而不旺. 偏財丁火透月干, 得地支己午祿刃相幫, 卯木相生, 又日時天干成癸合火而化, 均對丁火有利. 實屬身弱財旺之命. 這種命局一到財星旺極無制之時, 就是父亡之期. 二十六歲開始大運進入庚申印旺之地, 按理身弱財旺行印地應爲大吉. 可是到了三十一歲. 流年甲戍, 小運庚寅, 歲運命合成寅午戌火局, 再加寅巳申三刑, 使正印庚申金遭刑沖克而連根拔掉, 四柱又無土氣泄火流通, 造成火局旺極無制無泄. 其父必死於此年. 果如所濺, 這正應“身弱偏財旺逢偏財旺極無克無泄的歲運定是父亡之期”的結論. 此例有人會問?既然是身弱財旺, 父親爲何不死於戊午運呢?請大家排一下流年就會發現. 這步運中每一年都有水土克泄旺火, 偏財丁火沒有滿足旺極無制的死亡條件.

 

 

例十三、農曆戊子年九月廿四亥時出生. 父親在1995乙亥年去世.

 

偏財 偏印 日柱 劫財

乾造: 戊子 壬戌 甲申 乙亥 空亡(午未)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3年11個月又20天14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52年10月17日08時26分交運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偏官

大運: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歲數: 4歲14 24 34 44 54 64 74

始於: 1952 1962 1972 1982 1992 2002 2012 2022

流年: 壬辰 壬寅 壬子 壬戌 壬申 壬午 壬辰 壬寅

戊 壬 甲 乙 -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1948. 4세운]

子 戌 申 亥 -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一、命局父親星、父位狀態

年上戊土父親星偏財臨父位, 出自月令戌中, 應該是旺的. 但是, 地支亥子一申, 水多土流象; 天干戊土偏財不但無火生扶, 反有劫財乙木克之. 有此命理, 似乎可論斷克父親. 然而, 地支無木克戌土, 又不見沖刑攪動其水, 戌是當令者, 因此就不容易被水流掉; 天干乙木無力, 又是陰克陽, 就克不動偏財戊土. 因此, 這樣構象的八字, 就不可盲目下其克父斷語, 需要結合行運進一步論之.

 

二、運中逝父的命理

這樣的八字, 要徹底滅掉偏財戊土, 就得地支見木的行運, 搞掉戌土, 戊土偏財才能被乙木劫財真正的克掉.

1、癸亥運, 水再旺, 無刑沖、水不起浪, 就奈何不了戌土. 戌土不倒掉, 乙木就克不了戊土, 因此這步運就不克父親.

2、甲子運, 地支水再旺, 無刑沖、水不起浪, 就奈何不了戌土. 既就是甲乙木齊來克戊土, 但只要戌土不倒, 甲乙木(無根就無力量)也就克不動戊土了. 因此, 這步運中也不克父親. 頂多在62壬寅、63癸卯、64甲辰木流年, 父親有點疾病或災而已.

3、乙丑運, 亥子丑水局, 但也無刑沖, 水就不起浪, 也奈何不了戌土. 劫財乙木也奈何不了戊土. 所以這步運父親也能平安、無大事.

4、丙寅運, 寅木被丙火泄之就不克戌土, 丙火坐寅長生有力, 偏財戊土得食神生助. 所以這步運中, 父親不但不會有身體方面大事, 反是康寧、享受福祿的時候. 因爲這步運對命主、父親都是好運, 家中錢財運氣必佳(這一論斷, 就涉及到格局成敗的問題了. ).

5、丁卯運, 地支卯木受子水生刑, 必克戌土; 天干財星的原神丁火被壬水合而克之, 乙木劫財得卯祿有了力量, 就能克掉戊土偏財了. 天地各個擊破, 偏財就到滅亡的時候了. 因此這步運就是父親的壽限關.

第五步行運是父親的關口運, 命主也快50歲了, 少說父親也有70歲上下了. 因此這就不能稱其克父親, 應該說是父親的壽限關.

 

三、逝父的流年命理

92壬申年的冬天, 就進入了丁卯運. 父親去世的流年應在了95乙亥年, 這一年再次加強了木的力量, 使卯木克戌、乙木克戊就更有勁. 卯乙足以徹底干掉戌和戊, 整個克偏財的程序完成, 因此就是父親壽終之時.

 

四、附原命例論斷

戊 壬 甲 乙 -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1948. 4세운]

子 戌 申 亥 -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此造日干甲木生於戌月, 偏財透年干當令而旺. 日干得月干壬水和時年支亥子水生之, 還有時干乙木幫扶, 故有身旺財旺的特點.

四十四歲開始行丁卯傷官羊刃大運, 克干又信號出現. 特別是四十七歲乙亥流年, 小運癸亥; 運支與月支卯成合火成化, 即合去偏財戊土之根, 又克倒日支申金, 使之不能制木. 又三亥自刑並都是甲木的長生, 還有亥卯合木成化直克年干偏財戊土, 父星父位同時被傷損. 該年定是父死之期. 求測者說: “完全正確”. 這正應“身旺偏財旺, 歲運臨祿刃比劫特旺之時, 定是父防之期”的結論.

此例在丙寅運, 寅是甲木的祿地, 爲什麼又不克父呢; 這是因爲寅申相沖, 申金制木和丙火泄水之故.

 

 

逝父命例分析(7)

 

例十四、女, 農曆己亥年臘月廿七巳時出生. 父親在1973癸丑年去世.

 

正官 正財 日柱 傷官

坤造: 己亥 丁丑 壬子 乙巳 空亡(寅卯)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3年6個月又26天22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63年08月24日19時03分交運

偏官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大運: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歲數: 4歲 14 24 34 44 54 64 74

始於: 1963 1973 1983 1993 2003 2013 2023 2033

流年: 癸卯 癸丑 癸亥 癸酉 癸未 癸巳 癸卯 癸丑

己 丁 壬 乙 -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甲 乙[1959. 4세운]

亥 丑 子 巳 -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一、命局父親星、父位論

1、父親星偏財丙火, 在時支巳中藏. 亥子丑水局, 偏財無生而受克.

2、因爲丁火正財本可化傷官生官星, 但丁火與日主貪合忘生. 因此, 父位年上正官無生, 反有時上傷官克.

父親星、父位有克無生, 有此兩方面因素, 就已是克父的標志了. 何時克, 論其行運定性.

 

二、運歲中逝父的命理

1、初運戊寅, 寅木得水生而旺, 就是害巳火象, 但寅中自身有丙火偏財不受傷. 因此, 不再看別的, 單憑這一點, 就可定性不克父親.

2、己卯運, 卯木一出, 時干乙木傷官得祿臨旺, 必克父位年上官星, 這已是不利父壽的一個標志了. 命局巳火受傷, 卯木帶刑來(子卯刑)巳火不受生, 反會構成木塞火, 這也是不利父壽的標志. 有此天地兩方面的因素, 就可確定這步運, 必是逝父之運.

3、大運沒完成的程序任務, 流年就得接著完成. 地支雖說卯不生巳火, 但也滅不了巳火. 要徹底滅亡巳火, 就必須見丑字流年來晦而滅之(水金流年就不具備這樣的條件). 天干丁火正財雖說與日貪合, 但它畢竟是火, 就有生官星的功能, 因此也得干掉. 所以, 父親逝世的流年就應在了1973癸丑年了.

從命局到流年, 滅掉巳火, 克掉丁火, 傷官傷掉官星的程序整個完成. 父親星、父位全毀滅, 就是逝世父親的時候.

 

三、附原命例論斷

己 丁 壬 乙 -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甲 乙[1959. 4세운]

亥 丑 子 巳 -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此造日干壬水自坐羊刃, 地支亥子丑水局會成, 比劫特旺. 閂干丁火財星透出, 坐墓遭水克合, 克父信息極重. 全靠年支亥中甲木和時干乙木泄水生火, 起救應作用.

十四歲之年大運進入己卯, 好象偏財丁火得卯木生助應是吉兆. 實際不然, 因該年太歲爲癸丑, 加強了水的力量, 爲丁火遭克人墓, 小運庚申爲水之長生, 又來助水; 水多木浮, 運支卯木腐爛不能生火, 又乙庚相合, 合去時干乙木傷官, 從而丁火毫無主助, 構成有克無生, 故斷該年死父. 被測者答: “正確”. 這正應“偏財人墓遭旺比劫相克, 靠弱食傷救助, 逢助比劫而克盡食傷的歲運父必亡”的結論.

 

例十五、女, 農曆乙未年七月十五未時出生. 父親在1992壬申年去世.

 

比肩 劫財 日柱 偏印

坤造: 乙未 甲申 乙丑 癸未 空亡(戌亥)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2年4個月又27天16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58年01月26日14時33分交運

比肩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正官 偏官 正印

大運: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歲數: 3歲13 23 33 43 53 63 73

始於: 1958 1968 1978 1988 1998 2008 2018 2028

流年: 丁酉 丁未 丁巳 丁卯 丁丑 丁亥 丁酉 丁未

乙 甲 乙 癸 -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1955. 3세운]

未 申 丑 未 -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一、命局父親星、父位論

1、父親星偏財己土, 在地支兩未一丑中藏, 就旺. 這也是不易克掉象, 就有利父壽.

2、父位年上比肩, 本是克父親星偏財者, 也是不利父壽象. 但是, 七殺格財重, 劫比並不旺, 就反有利父壽.

綜合論, 命局狀態就比較有利父壽. 但到底有利或不利, 命局單方面說了就還不能定性, 必須把命局和行運兩結合論之, 才具備准確的定性功能.

 

二、運歲中逝父命理

1、初運乙酉, 官殺在支旺而泄財星, 但滅不了財星. 天干劫比有官殺制, 就克不掉財星. 有此天地兩方面有利因素, 這步運程就不克父親.

2、丙戌運, 地支丑未戌三刑, 但土逢三刑, 這對土本身而言, 就無損傷, 只是激蕩而已. 天干劫比有傷官化而泄之, 就不傷偏財. 七殺當令而旺, 土有泄, 也不怕土旺極. 因此, 這步運無不利偏財的因素, 也不克父親.

3、丁亥運, 地支亥水一出, 甲乙木劫比臨旺, 就不利偏財了. 但是, 丁火食神透, 就多少能化劫比, 可救偏財. 因此這步運也不克父親. 不過, 這步運中若見到壬水有力的流年合而克掉丁火, 劫比就可克破偏財了. 可喜的是, 這步運中只有壬戌流年, 壬水無力, 就有利父壽了. 假如這步運中有壬申流年, 就是父親壽終之時了.

4、戊子運, 地支申子半三合水局, 劫比臨旺. 天干戊土正財出現, 就被克. 運來害到年柱父母位(子未害), 引動了父親位, 就不利父親了. 正財是偏財的幫助者, 克掉幫助者, 就等同滅掉了偏財. 因此, 這步運程, 就是父親的壽關運.

5、戊子運, 從88年到91年間, 流年都是幫財者, 一到92壬申年, 地支申金泄土, 壬癸水得申有力, 兩印生甲乙木劫比有力. 偏財被克泄雙加, 無原神救, 就是滅亡時, 因此父親的壽限就到、必逝世.

 

三、附原命例論斷

乙 甲 乙 癸 -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1955. 3세운]

未 申 丑 未 -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此造日干乙木, 天干透比劫甲乙木和梟印癸水, 地支得兩個庫根, 說明日干不弱. 偏財已土地支三重也不弱. 叫身旺偏財也旺. 這種命格在比劫得生, 印臨長生祿刃時可能喪父. 三十二歲, 開始大運進入戊子, 偏財已土臨絕地. 印綬壬癸水臨祿刃地. 特別是三十七歲流年壬申, 印得長生, 小運辛酉, 酉丑半合金局生壬癸水, 並合去丑土偏財. 這樣一來形成金生水, 水生木. 比劫變旺. 全局無火. 木無泄氣之處, 調頭直克己土, 巳土滿足有克無生條件. 故斷這年必然父亡. 被測者答: “正確”. 這正應“偏財旺而無原神, 遭旺比劫克, 逢歲運偏財臨死絕, 比劫印綬臨長生祿刃, 定是父三之期”的結論.

 

 

逝母命例分析(1)

 

例一、女, 農曆辛巳年三月十七寅時出生. 母親在1964年去世.

 

比肩 傷官 日柱 劫財

坤造: 辛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空亡(午未)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7年8個月又15天20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48年12月29日16時32分交運

食神 正財 偏財 正官 偏官 正印 偏印 劫財

大運: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歲數: 7歲17 27 37 47 57 67 77

始於: 1948 1958 1968 1978 1988 1998 2008 2018

流年: 戊子 戊戌 戊申 戊午 戊辰 戊寅 戊子 戊戌

辛 壬 辛 庚 -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1941. 7세운]

巳 辰 卯 寅 -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一、命局母親星、母位論

1、年柱是父母宮位, 年支作母位看. 年支巳、月支辰中有戊土正印, 是母親星.

2、母位與母親星巳辰既相生, 又是天羅煞的關系. 既生中又有破壞的意向, 是個不利母壽的標志.

3、寅卯辰三會財局, 破壞了辰中母親星戊土, 有巳火與辰土是天羅煞的關系, 巳火就難化木救辰土. 這也是個不利母壽的標志.

4、劫比本可在天干壓制地支財星救印星, 但有壬水傷官化劫比又能救財星, 這也是個不利母親星正印的標志.

有這個方面因素, 克母親星的信息就比較明顯了. 但是, 命局如此, 克不克母親、何時克, 還得看行運走向具體論斷. 因爲大運有著導航、提前、推遲命局信息的權力和功能.

 

二、運歲中逝去母親的命理

這樣的八字, 若要說克母親, 就得行水木運, 才能克掉印星和印星的原神. 然而, 前兩步運程癸巳、甲午, 有巳午火就能化財星生印星. 而且甲午運, 甲辰年怎麼也搞不掉巳午火. 因此, 多亮認爲, 這步運中就不會逝去母親.

可是, 這個命造, 在他人的原例中說, 母親在甲午大運64甲辰年去世了. 因此可斷定, 要麼這例八字有問題, 要麼就是母親去逝的年份有問題, 兩者必占其一. 原命例的論斷, 就胡扯了.

因爲是有問題的例子, 這裏說明即可, 就用不著再分析推斷其母親, 到底會逝世在何運歲中了.

 

三、附原命例論斷

辛 壬 辛 庚 -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1941. 7세운]

巳 辰 卯 寅 -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此命日干辛金, 取木爲財克母標志極明顯. 柱中寅卯辰會成木局, 財多財旺克母標志極明顯.

十人歲開始行大運甲午, 流年逢甲辰. 財局引化又得助. 又辛卯日生於春季犯天地轉殺. 故二十四歲甲辰年死母. 這正應了財多財旺母無凶, 歲運見印母必亡. 天地轉殺送印綬, 母親必然不長壽”的結論.

 

 

例二、男, 農曆戊戌年正月十一卯時出生. 母親在1991辛未年去世.

 

食神 偏印 日柱 正財

乾造: 戊戌 甲寅 丙子 辛卯 空亡(申酉)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2年0個月又25天12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60年03月25日04時30分交運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偏官

大運: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歲數: 2歲12 22 32 42 52 62 72

始於: 1960 1970 1980 1990 2000 2010 2020 2030

流年: 庚子 庚戌 庚申 庚午 庚辰 庚寅 庚子 庚戌

戊 甲 丙 辛 -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1958. 2세운]

戌 寅 子 卯 -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一、命局母親星、母位論

1、年支母位戌土, 在支有克無生, 不利母親.

2、時支卯中乙木正印是母親星. 寅月令甲透, 日支還有子水生木, 正印得偏印幫助就旺. 但是, 月上甲木梟神奪年上食神, 時上辛金財星無生而坐絕, 命局有木旺極之象. 印旺極也是不利母壽象.

命局雖然有不利母壽的信息, 但到底克不克母親, 或母親能否有壽, 就還得看行運論斷了.

 

二、運歲中逝去母親的命理

1、初運乙卯, 正印運, 印就十分的強旺了. 但是, 雖有兩卯刑一子, 木刑水、水則不能滅, 木就不干, 木生火速度就緩、也不怕旺極. 因此這步運中, 母親健康肯定不佳, 但絕不是早亡的行運.

2、丙辰運, 雖有寅卯辰三會印局, 可辰畢竟也是濕土能化火蓄水, 因此木濕就不怕生火而旺極. 所以這步運也不克母親.

3、丁巳運, 火運火旺本能焚木, 就不利印星. 但是, 有子水不滅, 火就焚不了木. 因此這步運也不克母親.

3、戊午運, 寅午戌三合火局, 沖掉子水必能焚滅其木. 天干梟奪食, 引動了父母位, 兩種信息同步, 因此這步運就是印星木焚滅、母親壽終時.

總之, 命理功夫煉就到一定程度時, 這例命造必能抓住天干梟奪食、地支一子水, 這兩個要害處, 就能一眼看出, 在戊午運必是母親的壽關運.

4、大運寅午戌火局沖子水, 流年就怕合子水或合午火, 一沖一合一個回合程序, 子水就完蛋, 火才能徹底焚滅其木. 因此母親去世的流年就應在了91辛未年. 見未土, 又是木被焚滅收入墓象.

母親的去世, 應在戊午運, 命理著實理性很強. 而且流年不應庚午應辛未, 更是絕妙. 五行運行程序規律, 不可謂不重大, 若能識其玄機, 逝母的應期瞬間可知.

 

三、附原命例論斷

戊 甲 丙 辛 -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1958. 2세운]

戌 寅 子 卯 -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此造日於丙火生手寅月, 取時支卯木正印爲母. 卯木與日支子卯相刑, 卯木既遭辛金蓋頭又人母位戌墓. 克母信息明顯.

三十二歲大運戊午, 流年辛未. 小運戊戌. 與命局形成子午卯循環三刑, 刑人卯木正印, 又未戊相刑. 刑人年支母位, 兩戌又是正印之墓. 同時一片旺食神生旺財, 旺財辛金直克卯木. 故亥年死母. 此例正應“正印遇墓被刑沖, 再臨墓庫母壽終”和“財旺印衰母必亡”的結論.

 

 

例三、女, 農曆丙申年三月初六巳時出生. 1974甲寅年, 父母離婚, 母親一氣之下大病一場, 在20年後的1994甲戌年去世.

 

正財 劫財 日柱 偏財

坤造: 丙申 壬辰 癸丑 丁巳 空亡(寅卯)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3年9個月又2天8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60年01月20日06時11分交運

偏印 正印 偏官 正官 偏財 正財 食神 傷官

大運: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歲數: 4歲14 24 34 44 54 60 74

始於: 1960 1970 1980 1990 2000 2010 2020 2030

流年: 己亥 己酉 己未 己巳 己卯 己丑 己亥 己酉

丙 壬 癸 丁 - 辛 庚 己 戊 丁 丙 乙 甲[1956. 4세운]

申 辰 丑 巳 -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一、命局母親星、母位論

1、年支母位臨申金, 申中庚金是正印母親星. 這是母親星坐母宮位象, 本來位正.

2、地支從時到年生申金, 申金就旺. 干透丙丁財星, 但有壬水旺而制之, 就不破印. 因此母親星臨母位就旺.

以命局論, 這樣的八字, 克不克母親、或能否有壽, 命局就不能確定了, 需要結合行運論斷.

 

二、運歲中母親災病、去世的命理.

(一)、庚寅運, 寅申巳三刑, 申金受傷, 不利母親象, 但支中有土可救. 天干庚金正印透, 有財星克, 但有劫財可救. 因此就主母親不會有姓命之憂.

1、父母宮位母親星上有財星, 這是破壞母位、母親星象, 必不利父親, 父母不和睦之象. 庚寅運, 地支三刑刑到了父母宮, 天干印生劫與財星大戰, 因此引發了父母的爭究, 進而導致了離婚的現實.

2、母親因離婚生了一場大病的問題, 重點就在於寅申巳三刑上, 印逢刑就受傷, 因此有災病難免.

(二)、命局有濕土、有水旺, 正印申庚就不怕火克、木沖刑, 也不怕旺極. 因此, 庚寅運母親不逝去, 就能有壽. 己丑運就更沒說的.

申金在八字中, 不怕克沖刑, 就最怕水泄. 戊子運, 申子辰水局, “水多金沉”, 印星必滅. 柱中有丑辰是濕土, 是蓄水者, 就不克水. 水有局而強大, 濕土不向金, 反會蓄水. 因此, 申金被泄之太狠、

勝過了克, 就是母親逝世運.

甲戌流年, 戌來沖辰, 燥土沖水庫, 眾土突然又克水, 申金被來回的折騰下, 受生不能、泄之不能,元氣消耗殆盡, 就入了丑墓, 因此就是母親逝世的應期.

 

三、附原命例論斷

丙 壬 癸 丁 - 辛 庚 己 戊 丁 丙 乙 甲[1956. 4세운]

申 辰 丑 巳 -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此造日干癸水生於辰月, 正印庚金落於年支申中, 又得月日支辰丑濕土生助而不弱. 但大運進入庚寅庚金印星透出, 又臨絕地. 同時與年柱犯天克地沖, 克母信息出現. 特別是十八歲之年, 太歲甲寅與大運同去沖年支申金. 正印申金被傷嚴重, 但還有丑辰土生助申金, 爲凶中有救, 不至於死. 實際此年父母離婚. 一氣之F母親生了一場重病. 未死.

三十六歲後進入戊子正官大運. 庚金處死地, 又申子辰三合水局成化, 正印之根申金和原神辰土均被合掉, 到了甲戌年; 傷官年將與大運構成傷官見官, 並且是官衰傷官旺, 官星被徹底傷盡而無力生印, 又辰戍相沖, 水局被沖, 水多金沉, 庚金遭克泄無救. 故母親死於該年. 這正應“大運印星處死地, 歲運命構成三合局, 合去印星之根, 同時原神官殺被食傷克絕時, 是母亡之期”的結論.

 

 

逝母命例分析(2)

 

例四、男, 農曆癸卯年八月初一未時出生. 母親在本人出生當年(1963癸卯)就早亡了.

 

正印 正官 日柱 正官

乾造: 癸卯 辛酉 甲子 辛未 空亡(戌亥)

癸 辛 甲 辛[1963.]

卯 酉 子 未

 

一、出生當年逝母親的命理

出生當年就逝去母親者, 還是比較少見, 預測工作者, 功夫再高深也還是不敢輕意斷定的. 不過, 只要弄清楚了八字義理、原理, 就可給出個範圍性的論斷. 這八字, 母親星癸水的祿神子水、母位卯木, 嚴重的被沖克害, 無一點救應, 就主母親早亡象, 一般會在未上大運前去世. 這是個大方向.

1、母親星正印癸水, 得祿日支子水, 時支一未來克而害之, 子水被害, “金多水濁”, 子水不受酉金之生, 癸水不受辛金之生. 因此母親星就危在旦夕了, 隨時都有可能滅亡.

2、母位年支卯木被月令酉金沖之. 印星自身不保, 卯木就無救應, 強大的酉金沖去卯木就不費吹灰之力.

總之母親星、母位全被滅掉, 就是母親極早死亡的標志. 如果以當年流月推斷, 母親應該在乙丑月去世的. 亥子月不會去世, 壬戌月壬水透, 戌有卯合, 壬水多少能幫一下癸水, 就不至於逝去母親.

乙丑月, 丑合子, 印星就徹底無救了.

 

二、逝去母親, 對命主而言的命理意義

正官格, 年月卯酉沖, 官祿與日祿相互沖, 官格則破. 也是官祿、日祿互破. 八字這樣的組合, 就急需印星來解救, 即官格用印. 可是, 一子被未土克而害之, 就形成了要命的大病. 官星又兩透, 官多印壞官變殺必攻身. 因此, 命主的母親在命主出生後若不死, 命主就得死. 反過來說, 母親的去世, 就是舍身救了命主.

但話又說回來, 這種八字, 克母的原因就是命運的能量太小了, 命運的能量不能保全母子兩人, 只能舍母救子. 而且在克掉了母親後, 自己雖然存活了下來, 但因爲能量還不夠, 本人就受罪還是難免.

命局官格急需要印化救日主, 印星雖然受克害嚴重, 但印星能舍身成仁救子, 就不能說是印“壞事”. 有些人把這一命理不這麼看, 偏要說成“印星無能”、就是“印星壞事”必逝母. 這樣的論斷, 就與情與理都不通.

 

三、附原命例論斷

癸 辛 甲 辛[1963.]

卯 酉 子 未

此造日干甲木生於酉月, 四柱一片旺官, 年月卯酉相沖, 母位被傷, 日支干中癸水爲印並透年干, 被時支未土克絕無氣, 使旺官不能生扶, 變成金多水濁、這些均是克母標志.

此命生下當年太歲爲癸卯, 直刑日支子水印星. 再加小運庚午又與日柱犯天克地沖, 還配成子午卯循環三刑, 對正印癸水特別不利. 故斷此人生下當年一定喪母. 被測者說. “正確”.

這正應原神不旺, 母星衰弱至極而不能得生, 母星母位同被歲運傷損無救時, 必定母亡”的結論.

 

 

例五、男, 農曆庚寅年正月廿四卯時出生. 母親在1995乙亥年去世.

 

偏財 傷官 日柱 正財

乾造: 庚寅 己卯 丙午 辛卯 空亡(寅卯)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8年1個月又28天18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58年05月10日15時05分交運

偏財 正財 偏官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大運: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歲數: 8歲18 28 38 48 58 68 78

始於: 1958 1968 1978 1988 1998 2008 2018 2028

流年: 戊戌 戊申 戊午 戊辰 戊寅 戊子 戊戌 戊申

庚 己 丙 辛 - 庚 辛 壬 癸 甲 乙 丙 丁[1950. 8세운]

寅 卯 午 卯 -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一、命局母親星、母位論

1、母親星正印卯木當令、時見卯, 還有寅木在年支母位幫助, 印星就強旺.

2、母位寅木得月令卯木幫助, 也旺.

3、天干透有己土、庚辛金, 就不是從強格, 而是正印格八字. 正格八字, 五行以平均平衡、中和, 爲最高的理想性標准. 因此印過於強旺, 也就不利母親.

但是, 命局如此的狀態, 就還不可定論, 必須看行運的導向而論斷.

 

二、運歲中逝去母親的命理

1、初運庚辰, 寅卯辰三會印局, 但木有午火泄之, 午中己在月干可泄身生庚辛金財星. 因此就不會構成印旺極, 所以母親必會平安無事.

2、辛巳運, 巳午火可泄木, 己土仍然在起流通作用. 印星木因此不會旺極, 母親就能平安.

3、壬午運, 午火一出, 必能夠成寅午半三合火局, 加上日支一午, 就大有木被火焚象, 必不利母壽. 然而, 一是火在命局、大運中不出天, 火再旺就不烈; 二是火不出天, 天干己土就仍然能泄火生護庚辛金, 一點壬水也可在天壓一下火氣. 有此兩方面因素, 就主母親平安無事象.

4、癸未運, 未字運一來, 木得庫助、木就更強旺. 未土又能合其午火, 木由此無泄, 必旺極. 天干癸水的出現, 多少也在起負面作用, 加上己庚辛對木無能爲力. 因此印星木旺極必崩滅, 又能入了未土墓. 所以, 這步運程, 就是母親壽終的行運.

5、運程中木旺極的程序已經啟動, 流年就得進一步完成. 推其流年, 95乙亥年, 亥水即能克午火、又能構成木局促使木旺到極點. 因此, 印星木旺極必崩滅的程序就這樣完成了.

 

三、附原命例論斷

庚 己 丙 辛 - 庚 辛 壬 癸 甲 乙 丙 丁[1950. 8세운]

寅 卯 午 卯 -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此造日干丙火生於卯月, 年時支又見寅卯, 正印當令得助而特強, 好在無水, 又有火土泄之, 不至於旺極. 母親絕不是短壽之人. 這種情況的母死之期又該怎樣找呢?

我們來分析運程, 庚辰、辛巳、壬午三運一片火土金, 都是克泄耗木之氣的運程, 印星之木不會旺極過頭. 均無危險; 可是三十八歲開始大運進入癸未, 好象未土也可耗木之氣無妨. 但是到四十五歲之年太歲乙亥, 小運丁卯, 歲運命亥卯未三合木局成化, 地支另外兩卯又加強了木局力量, 年時天干庚辛金被日柱丙午旺火克掉而不能制木, 使印星之木旺極無制, 故斷此年必定喪母. 被測者說: “正確”. 這正應“印旺財弱, 歲運遇三合三會印局, 而財星食傷被克絕時, 定是母亡之期”的結論.

 

 

逝母命例分析(3)

 

例六、女, 農曆癸丑年九月初十丑時出生. 母親在1995乙亥年去世.

 

正印 正官 日柱 劫財

坤造: 癸丑 辛酉 甲戌 乙丑 空亡(申酉)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1年2個月又27天6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74年12月31日08時38分交運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大運: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歲數: 1歲  11 21 31 41 51 61 71

始於: 1974 1984 1994 2004 2014 2024 2034 2044

流年: 甲寅 甲子 甲戌 甲申 甲午 甲辰 甲寅 甲子

癸 辛 甲 乙 - 壬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1973. 1세운]

丑 酉 戌 丑 -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一、命局母親星、母位論

1、正印癸水母親星, 在年干坐丑有力, 還有辛金官星生之, 印星旺.

2、年支母位丑土是母親星癸水劄根之處. 年月不犯刑沖害, 有利母位.

但是, 命局單獨看年柱, 癸水印星似乎旺. 若綜合論, 年月支丑酉半三會金局, 日時支一戌一丑, 土金兩旺. 這麼一來, 癸水自身在支無祿刃, 就構成了土多見旺金水必濁, 即癸水不受生象. 因此命局信息, 就很不利母壽.

但是, 到底克不克母親, 或母親能否有壽, 命局的信息, 還得看行運引發. 引發的行運來得早, 就克母親, 引發的行運來得晚, 母親就能有壽.

 

二、運歲中逝去母親的命理

1、初運壬戌, 地支土能克水, 但支不見祿刃, 就沒所克之物. 天干又見壬水, 多少可幫助癸水. 因此, 運不能引發克母親的信息.

2、癸亥運, 地支一亥, 亥見戌被克、也是地網煞, 因此就不利母壽. 但是, 癸水印星兩透, 又能得辛金官星生之. 天干敵消了地支的壞處, 因此就不主克母親了.

3、甲子運, 子水不出來就不惹禍, 但子水一出, 丑土合而克之, 癸水印星的祿神就被干掉, 必會引

發癸水濁而滅亡的信息. 因此, 這步運程就是母親逝去時.

4、95乙亥年, 癸水印星的帝旺亥字出現, 又被戌土干掉, 亥見戌又是地網煞. 運中干掉子水、流年中干掉亥水, 各個擊破. 土金兩旺, 天干就不能救癸水, 水必會濁而自滅. 因此這年就是母親去世的流年應期.

若總結性的說, 這例八字就是辯證法活用“金多水濁”的體顯, 土多見旺金, 水必濁而自滅. 運歲中印星的祿刃若被滅, 就是母親逝世時. 命局無亥子水, 運歲見亥子, 必是被戌丑一一克之象. 因此, 甲子運乙亥年若當成亥子丑三會水局論, 就犯了教條性錯誤. 這是命理五行運行的程序辯證法.

 

三、附原命例論斷

癸 辛 甲 乙 - 壬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1973. 1세운]

丑 酉 戌 丑 -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此造日干甲木生於酉月, 年干癸水正印處病地, 似乎衰弱, 可是年月酉丑合官局貼身生印, 正印由弱變強.

二十一歲後大運爲甲子, 正印癸水得祿, 旺行祿地是不祥之兆. 二十二歲流年乙亥, 小運戊子, 歲運命會成亥子丑水局, 時支丑土被乙木蓋頭而不能制水, 小運干戊土和日支戌土被四比劫克倒, 也不能制水. 故癸水旺極無制, 必然泛濫. 因此斷母親死於該年. 被測者說: “正確”. 這正應“印星旺相, 歲運逢印局, 而財星被克合盡時, 定是母亡之期”的結論.

有人會問, 十一歲之年大運癸亥, 太歲甲子, 也構成亥子丑三會印局; 母親爲何不死. 這是因爲小運起了作用, 該年小運丁丑, 全局構成天干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地支土, 使制水之土確原神生助, 再說小運和四柱有三丑合於, 爲合中帶克, 使水局力量減弱不至於泛濫.

 

 

例七、女, 農曆癸卯年九月二十子時出生. 1995乙亥年, 母親去世.

 

劫財 比肩 日柱 偏印

坤造: 癸卯 壬戌 壬子 庚子 空亡(寅卯)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1年1個月又27天16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64年12月31日14時21分交運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偏官 正官 偏印

大運: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歲數: 1歲11 21 31 41 51 61 71

始於: 1964 1974 1984 1994 2004 2014 2024 2034

流年: 甲辰 甲寅 甲子 甲戌 甲申 甲午 甲辰 甲寅

癸 壬 壬 庚 -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1963. 1세운]

卯 戌 子 子 -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一、命局母親星、母位狀論

1、母親星是辛金正印, 藏在月令戌中. 印星藏在戌中, 不再見明印, 就以原神戌土論.

2、命局不見明火通關, 反而水多能生卯木. 因此, 年支母位卯木合而克戌土, 母位就在起壞作用. 就憑這一點論, 已是不利母壽象.

但是, 到底會不會早克母親, 或母親能否有壽, 命局只是個信息源, 行運才操持著生殺大權. 所以, 就還得看行運論其具體了.

 

二、運歲中母親逝去的命理

1、癸亥、甲子兩運, 運支水加強了命局水的力量. 但水再強旺, 理論上講, 水多土流、金沉, 但實際上水再強大, 也不能滅掉月令戌土. 這個戌土猶如大海中堅固而強硬的礁石, 海浪再大也奈何不得. 水多卯木受子水之刑, 就無克戌土的能力了. 因此印星就有救, 就不克母親. 既是母親健康不佳, 但也無生命之憂.

2、乙丑運, 丑能合而克子水, 丑就能幫戌抗拒卯木克, 因此這步運也奈何不了印星了.

3、丙寅運, 寅木和卯木齊來克戌土, 丙火在干無木生, 就被壬水能克掉, 木無泄, 必會克戌土. 戌土一完蛋, 印星、印星的原神就完蛋, 必是母親逝去的運程了.

4、95乙亥年, 戌見亥是地網煞, 亥水更加強了寅卯木的力量, 徹底干掉戌土, 五行運行程序完成, 就是母親去世流年應期.

 

三、附原命例論斷

癸 壬 壬 庚 -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1963. 1세운]

卯 戌 子 子 -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此造日干壬水, 正印辛金墓於戌中, 被四柱一片旺水泄耗, 成衰弱之象. 但三十一歲前的運程均無克損辛金之象, 母親雖然一直身體不好, 但不至於死. 可大運進入丙寅, 食傷之木臨旺泄水而生財星丙火, 金臨死絕又被旺財相克. 克母信息表現出來. 三十二歲流年乙亥與大運寅亥相合, 傷官局成直生運干丙火, 使丙火更旺, 又小運癸酉與年柱卯酉相沖, 母位被傷, 同時又與月柱酉戌相害, 爲戌害酉, 酉中正印辛金遭害再加寅卯二木克合盡月支戌土, 時干庚金被運干丙火克絕, 從而辛金印星構成有克無生, 該年母親必死. 果如所測.

這正應“比劫羊刃疊疊, 正印衰弱, 逢財臨生旺祿, 印臨死絕並遭克盡的: 歲運定是母亡之期”的結論.

 

 

逝母命例分析(4)

 

例八、男, 農曆甲辰年八月二十戌時出生. 母親在1991辛未年去世.

 

正印 偏官 日柱 正財

乾造: 甲辰 癸酉 丁丑 庚戌 空亡(申酉)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4年3個月又1天20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68年12月25日21時55分交運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大運: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歲數: 4歲  14 24 34 44 54 64 74

始於: 1968 1978 1988 1998 2008 2018 2028 2038

流年: 戊申 戊午 戊辰 戊寅 戊子 戊戌 戊申 戊午

甲 癸 丁 庚 -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1964. 4세운]

辰 酉 丑 戌 -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一、命局母親星、母位論

1、母親星甲木印星, 坐辰盤根, 有癸水偏官生, 似乎不弱. 但是, 母位年支辰土與月令酉合, 這已是去甲木根之象. 這是個不利母壽的標志了.

2、柱中土金兩旺, 癸水必濁, 原神受損, 甲木印星就危在旦夕. 這也是不利母壽的標志.

總之, 土多金旺, 水就濁、木必容易被克折, 就不利母壽. 但就命局而言, 只能論其個狀態來, 具體的就還需要結合行運論斷了.

 

二、運歲中母親去世的命理

1、初運甲戌, 戌沖辰, 就是在刨了甲木的根基. 但是, 甲木出天, 多少能得癸水救應. 有此一點微妙的關系, 母親既是有災或疾病, 也就不主逝去, 必能有救.

2、乙亥運, 亥水會被戌克, 但天干, 癸水不傷, 甲木就仍然有救. 再者, 乙木合住庚金, 甲木在天有生無克. 因此, 這步運中母親就無大事.

3、丙子運, 子水出被眾土克之, 丙火克了庚金, 癸水無源、木就斷了源. 因此這步運不利母親, 必是逝世運.

4、以命局和大運的關系來推斷流年, 母親的去世, 必會應在徹底干掉印星原神子水的年份, 讓其印星斷了源、斷了能量的供給. 所以, 90、91兩年就是母親去世的應期.

按說90庚午年午沖子, 也會使母親去世, 但爲什麼母親逝世在了91辛未年呢? 午本能沖子, 但午戌半三合了, 合就解了沖, 所以子水不能徹底干掉, 就不是應期. 辛未年, 四墓庫齊全, 引發沖刑、威力大, 必能徹底干掉子水、使癸水干枯, 折斷其甲木(土多木折). 因此母親逝世的應期必應在91辛未年.

 

三、附原命例論斷

甲 癸 丁 庚 -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1964. 4세운]

辰 酉 丑 戌 -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此造日干丁火生於酉月, 時干透財庚金, 地支一片土金, 爲食傷生財, 財特旺. 年干甲木正印處死絕之地而受克嚴重, 好在月干癸水通關, 不至於母親早亡, 但克母信息仍然極重. 二十四歲開始進入丙子大運殺星癸水得祿而旺, 好象對甲木正印是好事.

實際不然, 丙子運支與日柱子丑相合, 反而殺星之根被合克掉, 二十七歲辛未流年, 形成丑未戌土局帶三刑, 太歲與日柱又犯天克地沖, 有人會問, 十一歲之年大運癸亥, 太歲甲子, 也構成亥子丑三會印局; 母親爲何不死. 這是因爲小運起了作用, 該年小運丁丑, 全局構成天干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地支土, 使制水之土確原神生助, 再說小運和四柱有三丑合子, 爲合中帶克, 使水局力量減弱不至於泛濫.

 

 

例九、男, 農曆癸巳年九月初一子時出生. 母親於1976丙辰年去世.

 

劫財 正印 日柱 偏印

乾造: 癸巳 辛酉 壬辰 庚子 空亡(午未)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9年10個月又25天12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63年09月01日09時44分交運

偏印 正官 偏官 正財 偏財 傷官 食神 劫財

大運: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歲數: 10歲 20 30 40 50 60 70 80

始於: 1963 1973 1983 1993 2003 2013 2023 2033

流年: 癸卯 癸丑 癸亥 癸酉 癸未 癸巳 癸卯 癸丑

癸 辛 壬 庚 - 庚 己 戊 丁 丙 乙 甲 癸[1953. 10세운]

巳 酉 辰 子 -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一、命局母親星、母位論

辛酉月柱, 印當令, 母親星就旺. 母位年支巳火與月令酉金半三合, 就不作火克金論. 從命局整體看, 印星雖然旺, 但劫比也旺就能泄印星. 印星一不怕沖克, 二不怕旺極, 就很難斷定母親是否會早逝. 因此需要結合行運論斷.

 

二、運歲中母親去世的命理

1、庚申運, 金水兩旺, 印有泄, 就不怕印旺極, 因此這步運就不克母親.

2、己未運, 未土能克害了子水, 使印無泄. 天干己土克癸水, 印在天也無泄. 天地泄道破壞, 印必旺極, 因此就是逝世母親的運程.

3、96丙辰年, 子水入辰墓, 辰土化巳火生酉金更有力, 進一步加強了印星旺極程序的完成, 天干丙火就無甚作用. 因此就是逝去母親的流年應期.

 

三、附原命例論斷

癸 辛 壬 庚 - 庚 己 戊 丁 丙 乙 甲 癸[1953. 10세운]

巳 酉 辰 子 -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此造日干壬水生於酉月, 地支子辰合水局助身. 巳酉合金局生身, 爲身旺印旺. 柱中年支巳火被合掉, 形成印旺而無制, 靠比劫泄氣來維持平衡.

大運進人己未官旺之地, 生印克比劫, 使印星旺而又旺, 克母信息表現出來. 二十三歲流年丙辰, 全局構成辰辰自刑, 兩辰收水, 比劫壬癸水不能泄旺金之氣, 旺官生旺印格局形成, 使印星無克無泄而旺極, 滿足死亡條件. 故斷命主該年死母親. 果如所測.

這正應“旺印無制靠比劫泄氣, 逢官殺歲運克盡比劫又生旺印時, 定是母亡之期”的結論.

 

 

逝母命例分析(5)

 

例十、女, 農曆丙申年九月十六巳時. 母親在1970庚戌年去世.

 

正印 劫財 日柱 比肩

坤造: 丙申 戊戌 己未 己巳 空亡(子丑)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3年6個月又26天22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60年05月12日18時07分交運

偏印 正印 偏官 正官 偏財 正財 食神 傷官

大運: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歲數: 4歲14 24 34 44 54 64 74

始於: 1960 1970 1980 1990 2000 2010 2020 2030

流年: 庚子 庚戌 庚申 庚午 庚辰 庚寅 庚子 庚戌

丙 戊 己 己 - 丁 丙 乙 甲 癸 壬 辛 庚[1956. 4세운]

申 戌 未 巳 -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一、命局母親星、母位論

1、母親星正印丙火透年上, 得巳祿在時支, 應該旺. 但是, 地支有未戌、天干有戊己重土, 劫比重重泄丙火太狠. 因此不利印星.

2、年支母位申金又遙合時支巳火, 母位壞母親星象.

有這兩個方面因素, 重土泄晦其火, 申金合而壞巳, 印星無救, 必是克母親的標志. 但是, 還需要結合行運進一步論斷, 才可定性.

 

二、運歲中母親去世的命理

1、初運丁酉, 申酉戌三會金局, 大有土金兩旺, 火熄滅象. 但是, 三會局解了申合巳, 沒有字能夠破壞巳火了, 加上丁透能幫丙, 因此就是有救象, 主不克母親.

2、丙申運, 申金出, 應了合壞巳火的程序, 丙火印星祿神一倒, 土金兩旺, 丙火必會熄滅. 因此這步運就是母親逝世的運程.

3、丙申運, 在庚戌年的巳月交接, 而原命例說母親去世在了丙申運庚戌年. 所以, 以流月推斷, 母親逝世的應期應該在酉月. 酉月, 申酉戌一個金局, 還有一申可壞巳火, 多出一個戌就是收丙火入墓者.

至此, 滅亡丙火印星的程序全部完成, 就是母親去世時.

 

三、附原命例論斷

丙 戊 己 己 - 丁 丙 乙 甲 癸 壬 辛 庚[1956. 4세운]

申 戌 未 巳 -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此造日干己土生於戌月. 取年干丙火正印爲母, 用火得庫根, 時支又得祿, 好象有氣. 但四柱無木, 並一片土金, 丙火不但無生, 同時耗泄嚴重, 實屬衰弱.

十四歲之年大運丙申, 與年柱丙申伏吟而不利父母, 正印透出也是克母信號. 又流年庚戌也爲丙火人墓. 小運庚寅同與大運和年柱犯天克地沖, 丙火的長生寅木被沖垮, 巳火不得生; 又遭兩申金刑合, 再加兩戌刑未, 戌中辛金將未中乙木克倒, 丙火的根締全部被燒盡, 構成重泄無生. 故斷其年, 母親必死. 果然如此.

這正應身旺印衰而人墓, 逢歲運傷盡印根母必亡”的結論.

在丁酉大運, 正印丙火處死地母親爲何不死呢, 其因有兩個: 一是正印沒有透出. 二是此運的所有流年小運都未將丙火的根締傷盡.

 

 

例十一、男, 農曆戊子年九月廿四亥時出生. 母親在1950庚寅年去世.

 

偏財 偏印 日柱 劫財

乾造: 戊子 壬戌 甲申 乙亥 空亡(午未)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3年11個月又20天14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52年10月17日08時26分交運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偏官

大運: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歲數: 4歲 14 24 34 44 54 64 74

始於: 1952 1962 1972 1982 1992 2002 2012 2022

流年: 壬辰 壬寅 壬子 壬戌 壬申 壬午 壬辰 壬寅

戊 壬 甲 乙 -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1948. 4세운]

子 戌 申 亥 -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一、多亮論斷

年支子中癸水正印是母親星, 又臨母親之位. 子水得申生、又得亥助, 印星就比較旺. 地支一戌有申金泄, 克子水就大減力. 這樣的八字, 印星既旺不極, 也不怕沖克, 因此母親就不會早逝, 更談不上在未交大運前去世.

1950庚寅年, 既就是寅能沖申, 但一點也不能損傷印星癸水. 就憑這一點, 不扯別的, 這樣的流年就不主母親有災疾, 更談不上逝世. 所以, 多亮認爲這例八字有問題, 或時辰有誤. 原命例作者的論斷, 就屬牽強附會論斷了.

 

二、附原命例論斷

戊 壬 甲 乙 -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1948. 4세운]

子 戌 申 亥 -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此造日子: 甲木生於戌月, 財星當令兩旺, 年支子中癸水爲正印; 被年干戊土財居蓋頭, 又被月令戌土近克. 雖得時支亥水, 日支申金生助, 但已經隔位, 力量不大. 兩歲時以月柱壬戌爲大運, 水遭運克; 流年庚寅, 小運寅合亥, 同與日柱犯天克地沖, 沖掉了子水的原神申金, 又二寅合亥爲木. 時支亥水被合盡, 造成年支子水根氣全無. 故斷命主此年必定死母. 命主回答: “完全正確”. 這正應“財旺印弱, 逢歲運克合盡生印的根締時, 必定母亡”的結論.

 

 

例十二、女, 農曆己亥年臘月廿七巳時出生. 母親在1964甲辰年去世.

 

正官 正財 日柱 傷官

坤造: 己亥 丁丑 壬子 乙巳 空亡(寅卯)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3年7個月又1天22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63年08月30日20時49分交運

偏官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大運: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歲數: 4歲 14 24 34 44 54 64 74

始於: 1963 1973 1983 1993 2003 2013 2023 2033

流年: 癸卯 癸丑 癸亥 癸酉 癸未 癸巳 癸卯 癸丑

己 丁 壬 乙 -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甲 乙[1959. 4세운]

亥 丑 子 巳 -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一、命局母親星、母位論

1、母親星正印在月令丑中藏, 印星弱而藏在墓中, 本就不利.

2、柱中又有三合水局而旺, 一巳被克, 丑土原神被破壞, 大有水多土流、金沉象. 天干日主合丁火, 官星無生反見傷官, 月令中己土透而被傷克就不能制水. 

天地有此兩個方面, 就是克母嚴重象.

 

二、運歲中母親逝世的命理

1、這種八字克母親嚴重, 一般都會在未交大運或剛上大運的流年去世. 未交大運前流年有庚子、辛丑、壬寅、癸卯四年, 這四年中, 庚子年水雖旺, 但庚透能合乙木傷官, 己土不受克就能制水, 就不至於水多土流、沉金. 因此母親就無事. 辛丑年, 印臨旺, 就更無事了. 壬寅年, 天干壬合丁, 傷官乙木得支寅木帝旺克官星, 水則無制. 但是, 寅木可泄水生巳火(害中生象), 丑土就多少會得救. 癸卯年有卯木生巳火, 丑得救. 所以, 這四流年就不克母親.

2、戊寅運, 地支寅木也可泄水生巳火(害中生象), 丑土就得救. 天干戊土本可制水有力, 但戊沖壬日主, 就激起了水浪, 因此反壞事. 水一起浪, 地支水就克巳火, 這時寅木也就由生巳火轉爲徹底害巳火了. 所以, 這步運中若有壞流年, 就必克母.

第一個流年甲辰, 地支巳見辰是天羅煞, 又是辰土晦巳火, 這時寅木拐過頭來必克丑土. 天干乙木制官、甲木制戊土. 天地土被制, 印星的原神就保不住印星辛金了. 也就構成了金見木臨絕. 因此, 這年必是逝世母親的流年.

 

三、附原命例解說

己 丁 壬 乙 -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甲 乙[1959. 4세운]

亥 丑 子 巳 -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此造日干壬水生於丑月, 地支亥子丑三會水局成化, 日干特旺, 四柱五金, 月支丑中所含辛金被局會掉變爲水, 克母信息極重.

五歲流年甲辰, 大運戊寅, 全局構成傷官見官和官殺混雜, 主不利. 又正印辛金到寅運爲絕路之地, 再加太歲辰土又是辛金的墓地, 小運辛亥與時柱乙巳天克地沖. 沖掉了金之長生巳火, 使辛金印星根氣全無. 其年母親必死無疑. 被測者答: “正確”.

這正應“正印臨墓被合掉, 歲運遇正印死墓絕胎, 定是母亡之期”的結論.

 

 

逝母命例分析(6)

 

例十三、女, 農曆癸卯年五月十八子時出生. 母親1978戊午年去世.

 

劫財 偏官 日柱 偏印

坤造: 癸卯 戊午 壬子 庚子 空亡(寅卯)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0年0個月又23天4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63年07月31日04時00分交運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大運: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歲數: 0歲  10 20 30 40 50 60 70

始於: 1963 1973 1983 1993 2003 2013 2023 2033

流年: 癸卯 癸丑 癸亥 癸酉 癸未 癸巳 癸卯 癸丑

癸 戊 壬 庚 - 己 庚 辛 壬 癸 甲 乙 丙[1963. 0세운]

卯 午 子 子 -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一、命局母親星、母位論

1、辛金正印是母親星, 命局不顯. 印星的原神是七殺, 午火被子水沖, 因此戊土合癸, 原神七殺制劫救印的作用就不顯著.

2、母位年支卯木是絕印星之地. 又被子水刑之, 卯木就不能救午火. 母位起不到好作用.

綜合論, 命局有這兩條不利母親的信息, 但不夠十分明顯, 就還不能確認克母親, 必須結合行運再作進一步分析.

 

二、運歲中母親去世的命理

1、初運己未, 官星運能制劫比救印星, 母親就平安無事.

2、庚申運, 偏印得祿, 申金又是正印辛金的帝旺地, 本來就有利母親. 但是, 申子半三合水局使水更旺, 子水沖午刑母位卯木有力, 有卯不能救午, 午被沖而制, 戊土七殺就自身不保, 七殺更就談不上制劫比護印了. 申子一合水局, 水的劫刃肆虐, 申金被水化之, 即消失之意. 偏印、正印到此就是滅亡象, 因此必是逝世母親的運程.

3、命局兩子沖一午, 意在滅印星的原神戊土七殺, 流年再來一午, 就是一對一擊破午火, 所以流年應該期就應在了78戊午年. 這也是運引發了的子水沖午滅戊程序, 當戊午流年再出現, 就是一網打盡. 印星金被水化而消亡, 印星的原神戊土根基也被沖去, 有原神如無, 水旺土金都完蛋必逝母.

 

三、附原命例論斷

癸 戊 壬 庚 - 己 庚 辛 壬 癸 甲 乙 丙[1963. 0세운]

卯 午 子 子 -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此造日干壬水生於午月失令, 但支坐兩羊刃於水. 又得時干庚金生扶, 應爲身旺. 年月天干戊癸合火當令午月成化, 還得年支卯木生助, 所以財星也很旺, 四柱無土制化. 正印辛金不現, 既遭水泄又被火克, 故克母信息極重. 初運己未, 官星己土有力, 能泄火生金制水, 母親無昝. 十五歲之年大運進入庚申. 辛金正印, 臨旺, 按理是好事, 可惜流年戊午臨月建, 加強了財克印的力量. 小運丙辰與運命合成申子辰水局成化, 使辛金之刃申金變爲水. 辰又是辛金正印的墓地, 從而印星之金遭克泄交加, 毫無生助. 故斷母親必死於此年. 被測者證實. 琢測正確.

這正應“身旺財旺無正印. 逢正印之祿刃被合掉, 並印星遭克泄無生的歲運必然死母”的結論.

 

 

例十四、女, 農曆癸酉年閏五月十八戌時出生. 1952壬辰年, 父母雙亡.

 

偏官 食神 日柱 正財

坤造: 癸酉 己未 丁丑 庚戌 空亡(申酉)

起運: 命主於出生後9年6個月又2天4小時起運

交運: 命主於公曆1943年01月09日16時15分交運

正財 偏財 正官 偏官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大運: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歲數: 10歲 20 30 40 50 60 70 80

始於: 1943 1953 1963 1973 1983 1993 2003 2013

流年: 壬午 壬辰 壬寅 壬子 壬戌 壬申 壬午 壬辰 

癸 己 丁 庚 - 庚 辛 壬 癸 甲 乙 丙 丁[1933. 10세운]

酉 未 丑 戌 -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一、命局論父母星狀態

1、首先判定是何格八字, 因爲從格八字論父母壽限的命理與正格是不同的.

丁火是陰日干, 如果弱極就有從格的可能. 但是, 雖然丑未戌三刑, 可未畢竟當令, 三伏天丁火就有氣, 而且是食神格在制殺, 是兒救母, 因此這八字丁火雖弱, 卻不能從. 由此就是正格了, 論斷父母壽限, 就必須以正格論理.

2、柱中財旺, 食神旺而制殺, 財無泄, 就是克父親的標志.

3、印星甲木不顯, 柱中土重木折、印星的原神偏官被制, 這是克母親的標志.

 

二、運歲中父母雙亡的命理

1、初運庚申, 財值運, 正偏財必旺極, 因此就是逝父之運. 財值運, 印星就臨死絕狀態, 偏官被制不能救印, 也是逝母親的行運. 若說俗一點, 這例命造在這步運中, 逝父母的原理, 就是撐死財星, 餓死了印星.

2、1952壬辰年, 四墓庫全, 官殺壬癸水入墓, 財星徹底旺極無處可泄, 印星無生護就徹底死絕了. 因此, 父母在同一年裏雙亡.

 

三、少年父母雙亡, 就是苦命的標志

在命理上, 十神有著喜忌之別, 但對現實六親來說, 就無喜忌之別, 試想誰會憎惡父母呢? 父母都是命主現實中的保護人. 所以, 凡是幼少年父母早亡者, 命主多少都是受罪之象, 就是苦命人. 反過來說, 幼少年有福人是不會早逝父母的.

這個命造, 在命理上論, 日元太弱, 四柱整體組合太差, 好作用的能量就很有限了. 而這有限的好作用能量, 就只能保護日主, 而保護不了父母, 就注定父母是要早逝的. 再往深層裏說, 有限的命運能量, 就注定了是貧苦命, 父母的早亡, 就是讓命主幼少年受罪的.

 

四、附原命例論斷

癸 己 丁 庚 - 庚 辛 壬 癸 甲 乙 丙 丁[1933. 10세운]

酉 未 丑 戌 -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此造日干丁火生於未月, 取年支酉金偏財爲父, 得四柱一片土金生助, 財星特旺, 旺極必反, 克母克父信息極重. 十歲開始大運進入庚申旺財之地, 特別是十九歲之年, 太歲壬辰, 小運庚午與命局構成辰戌丑未全, 一片土局直生財星庚辛金, 日干丁火被當生太歲和流年太歲天干壬癸水克, 小運支午火有土通關而形成連續相生.均不克金, 反去生金, 使財星旺極無克無泄. 此年定是父死之期.

又取木爲印綬爲母, 此年旺財克印, 月日支丑未相沖. 太歲與時柱辰戌相沖, 辰未中的印根木全被拔掉. 此年又是母亡之期, 故斷命主該年定是父母雙亡. 被測者證實, 所測正確.

這正應“財旺得生而比劫無力, 歲運逢財旺之地或食傷生財時,定是父亡之期. ”財旺印衰, 歲運遇財或食傷生財之地, 而印根被拔掉時定法是母亡之期”的結論.

다음검색
현재 게시글 추가 기능 열기

댓글

댓글 리스트
  • 작성자고운성 | 작성시간 15.06.10 감사합니다.
  • 답댓글 작성자삼산노주 작성자 본인 여부 작성자 | 작성시간 15.06.10 감사합니다.
  • 작성자제행무상 | 작성시간 15.06.12 고맙고 감사합니다.
댓글 전체보기
맨위로

카페 검색

카페 검색어 입력폼